小偷嘛,就是不要臉到極點不靠自己靠別人好吃懶做的那種人,當然,在部落格發展盛行的時代也有這種賊
偷文不眨眼,將他人文章自以為似的轉換成自己的,連來源都不用著名,苟且偷生的在部落格中發表文章
要是我可能會不要臉而死,他們呢?不太一樣,臉皮厚上幾百萬公分,比核四發電廠反應爐壁還厚
可恥到我詞窮形容,總之我對垃圾都是毫不客氣的!
我沒有指名是誰,我在自言自語,誰出來說我不是就是對號入座
侵權他人智慧財產,錯在先,既然如此 我會毫不保留的把我所學到可以形容"可恥"的字彙完全一絲不掛的發揮在你的身上!

誇張指數表
 ●●●●  偷文而已
 ●●●●●●  偷文+模仿網誌
 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.....破表循環  偷文+模仿網誌+死不改


再來就像是警察局的通緝榜單,我會毫不保留不客氣的列出
改善之後表留網誌名稱,網誌移除,視誠意而定,或者我可以幫你一掃而空
別說小安我太自私太自以為,換做是你?辛苦收集、做圖、上傳圖、文章排版、打字等...都是你自己用出來的文章
被偷文狗偷走貼在他自己的部落格,你做何感想? 就像你的錢被偷了一樣那種詛咒小偷的心態是一樣的

【恥之賊】


【2008.10.13《新賊》】Tadpoⓛe°〃蝌蚪♂ - 無名小站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plmnmape
【誇張指數:●●●●】
最好每一樣東西都是你的,轉貼這意思你好像不會寫,甚至不懂意思,更別說智慧財產了,貼出來讓大家認識認識!我的圖片空間都是給你連爽的嗎?

YangM_翰乂部落天空*日誌手札 - 無名小站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we22763018
【誇張指數:●●●●●●】






哈,或許這樣會有衝人氣的效果,另外! 我發現 偷文狗很笨都會"凡走過必留下痕跡"
讓我找到,整個超級無言...難道他們不知道有"誰來我家"這個功能嗎?
小偷去偷錢還會留電話住址,哈哈 真是夠蠢的拉!

那些翻舊帳的人 要繼續翻請便,你就別給我在網路上下載東西!
對,你守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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